关于接受钱世茂辞去金华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6年12月30日金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金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钱世茂辞去金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