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人大着力“七个一”开展申报可游泳河段活动
本网讯 7月11日,浦江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二十三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浦江县可游泳河段,把浦阳江同乐段、壶源江大洑段建成天然游泳场所的决议。全面检验了我县“五水共治”工作的初步成果。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开展检验‘五水共治’成果申报可游泳河段活动”,为取得活动成效,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七个一”活动:一是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一次县政府关于河长制落实情况和垃圾河、黑河、臭河治理阶段性进展情况的汇报;二是组织一次拟可游泳河段断面的水质监测活动,根据监测结果明确可游泳河段;三是组织一次拟可游泳河段的代表视察活动;四是组织开展一次由县人大机关干部、环保、水务、建设等八个部门干部职工参加的试游活动;五是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一个《关于可游泳河段的决定》;六是组织一次涉污企业主是省、市、县人大代表的企业职工参加“清三河”义务劳动;七是组织一次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乡镇(街道)“五水共治”、“清三河”的工作检查。
(浦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徐诞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