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交警重拳整治“滥用远光灯”陋习
除了处罚以外,违法者还要接受志愿者现场教学
金华晚报讯(记者潘逸)昨天,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向交通陋习宣战”集中整治行动第一拳就打向市民极为厌恶的“滥用远光灯”陋习。根据相关规定,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处罚50元、扣1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造成事故的处罚200元、扣1分。
危害:滥用远光灯极易引发事故
“如果两车会车并同时使用远光灯,两车的驾驶员前面都是白茫茫一片。”据市交警直属四大队一线执勤民警介绍,“此时如果中间有行人通过,几乎是无法看到的,而等到发现时突然来个急刹车或者急拐弯,随时都会引起两车相撞甚至更大的事故。”
金华交警曾经做过一个实验,在没有灯光的场地内,让两辆对向车辆相距30米模拟路面行驶。一辆车打开远光灯,一辆车打开近光灯,行人站在远光灯车旁。随后,坐在近光灯车辆内的司机缓慢向前行驶。根据测验,车辆相距行人14.5米才能模糊地看见行人的一双腿,相距行人5.3米才能完全看见行人。而如果车辆按照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遇到紧急情况,算上驾驶员的反应时间,刹车距离至少需要20米。
整治:先取证后处罚,增加现场教学环节
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介绍:“从日常整治的情况来看,约有四成驾驶员存在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情况,这些驾驶员中有半数以上的驾驶员不会正确切换远近光灯。”
针对这一情况,交警在整治的路段按照顺序将设立取证区、处罚区、教学区三个区域,滥用远光灯的车辆被处罚后必须通过教学区接受现场教学。
由于远近光灯的切换属于即时行为,为了更清楚地反映现场情况,交警们在整治行动中配备了两种设备:一是手持摄像机,对进入抓拍区的车辆进行实时录像取证,与摄像机相配合;二是专项执法仪器,这个设备配置在交警身上,可以自动进行拍摄。据悉,此次整治行动实行“零容忍”原则,一旦发现就要处罚。
上周,我市交警对近20名志愿者进行了培训,对于被交警处罚的车辆驾驶员,他们将现场进行教学,教会违法司机正确使用灯光的常识以及如何安全使用。
这些情况下,一定不能使用远光灯
据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八条,都对远近光灯的使用做出了规定。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2.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要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你在红绿灯路口转弯,一定要开近光灯。
3.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宽灯和后位灯,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这些情况下,建议不要使用远光灯
1.夜间会车请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2.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请使用近光灯。
3.在照明条件良好的道路上行驶,请使用近光灯。
4.雾天行车请不要开启远光灯,因为远光灯光轴偏上,射出的光线被雾汽漫反射,在车前形成白茫茫一片,反而使驾驶员看不清楚。
志愿者教学:你了解自己的车灯吗?
【示宽灯】用来显示车辆示宽灯的工作状态。通常情况该指示灯为熄灭状态。车主开启示宽灯时,该指示灯相应的标志就会同时点亮,以提示车主,车辆的示宽灯处于开启状态。当示宽灯关闭或者开始前照灯时,该指示灯自动关闭。
用途:示宽灯的主要作用是用来在夜间显示车身宽度和长度的。由于不能照亮前方道路,不要代替前照灯使用。
【近光灯】用来显示车辆近光灯的工作状态。通常情况该指示灯为熄灭状态。车主开启近光灯时,该指示灯会同时点亮,以提示车主,车辆的近光灯处于开启状态。
用途:近光灯的主要作用是照亮较近距离的前方道路。夜间在照明条件较好的道路上行车时开启。
【远光灯】用来显示车辆远光灯的工作状态。通常情况该指示灯为熄灭状态。车主开启远光灯时,该指示灯会同时点亮,以提示车主,车辆的远光灯处于开启状态。
用途:远光灯的主要作用是照亮较远距离的前方道路。夜间在照明条件较差的道路上行车时开启。
【雾灯】用来显示车辆前后雾灯的工作状态。通常情况该指示灯为熄灭状态。车主开启前雾灯或者后雾灯时,该指示灯相应的标志就会同时点亮,以提示车主,车辆的前雾灯后雾灯处于开启状态。
用途:雾灯的主要作用是往下散射穿透性强,它的安装位置一般很低,主要用于遇到雾、雨、雪天气,视线不清的时候使用。夜间正常天气条件下行车,请不要开启雾灯,因为雾灯对于对向驾驶员是非常刺眼的。
(线索提供:吕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