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开建农村高层住宅区:首批动工三个,规划建设五十五个(阮锋)

日期:2013-12-10 00:00:00 来源:​金华日报2013.12.10 作者:​阮锋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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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开建农村高层住宅区
首批动工三个,规划建设五十五个;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本报消息(记者  阮锋)12月9日,位于义北的义乌工业园区,由10个村旧村改造集聚的高层住宅小区“新社区·十和里”项目开工。佛堂镇“新社区·蟠龙花园”、稠江街道“新社区·香溪印象”项目也同时开工。今后一个时期,义乌要将主城区和镇规划区范围内的281个村,规划安置到55个高层住宅集聚区。这3个项目是第一批。

  佛堂蟠龙花园首期占地约130亩,拟建17~26层高层公寓16幢;工业园区十和里首期占地约202亩,拟建26~32层高层公寓21幢;稠江街道香溪印象首期占地约57亩,拟建18~22层高层公寓9幢。

  为此,义乌在今年7月成立了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城乡新社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承担城乡新社区建设项目融资、工程管理、开发建设等工作。同时引进具有综合甲级资质的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知名代建公司参与城乡新社区建设项目代建。目前,义乌市政府已与绿城集团、浙江省建投公司、中国联合工程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义乌农村“旧改新政”实行多村集中联建,采用高层公寓加产业用房、商业用房、商务楼宇、货币等多种形式置换,推动农村向社区转变,农民向市民转变。高层公寓保证群众居者有其屋,产业用房、商业用房、商务楼宇保证群众财产性收入。集聚建设高层公寓、产业用房、商业用房和商务楼宇,具有完全产权,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可以直接入市交易。集聚建设的设计费、代建费等都由义乌市财政全额承担,预计每年新社区集聚建设支出近10亿元。

  参与新社区集聚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合法住宅建筑占地面积为基数(每户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按1∶5确定置换权益面积,其中3/5为高层公寓面积,2/5为产业用房面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选择按每人175平方米建筑面积确定置换权益面积。房产置换价格分别采用优惠价、项目综合成本价(含建安成本、财务成本、公建配套等)和市场评估价,高层公寓面积按人均30平方米享受优惠价(为项目综合成本价的80%)置换,其余部分按项目综合成本价置换,控制在3000元/平方米左右;因户型关系超出部分(最高不超过置换标准的8%)按市场评估价置换。 

  与此同时,义乌对中心城区和镇区规划范围内的477个村,划分成按原批准政策实施村、引导类村、新政策实施村三类。其中新政策实施村281个,按群众意愿,成熟一块,推广一块,稳步推进“旧改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