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房产交易税今日起集中征收

日期:2011-06-27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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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消息(记者 徐朝晖)从今天开始,市地税局在金华中山路18号二楼设立办税大厅,集中征收房地产交易税,并对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实施最低计税价格管理。

    根据市地税局相关公告要求,自6月27日起,在金华市区买、卖存量房的个人,在房地产交易所完成交易登记确认后,凭房地产交易所核发的收件单、加盖房地产交易所与原件相符专用章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买卖契约,以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办税大厅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据悉,纳税人缴清税款后,可凭各税完税证(或免税证明)、契证原件到原房地产交易所领取新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