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东阳市人大聚焦审议意见办理过程中的“归纳不够规范、交办不够及时、办理不够到位、督办不够有力”等突出问题,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创新构建审议意见“形成—交办—办理—督办—评价—通报”全链条闭环监督机制,推动人大监督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
一、破解“一发了之”难题,构建闭环监督新机制
针对以往审议意见“一发了之”、缺乏有效跟踪问效的问题,常委会深入调研、系统谋划,制定出台《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办法》。办法明确了审议意见的定义、形成和交办程序,推出“综合意见+问题清单”模式,综合意见包含总体评价、存在问题、改进意见,问题清单逐一列明具体问题、责任部门、办理期限,以附件形式一并交办。审议意见一般于常委会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归纳整理并签发,确保意见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后续跟踪督办奠定坚实基础。
二、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打造全过程督办链条
根据审议意见的内容和性质,常委会将办理期限分为两个月、一年和主任会议指定时间三种情形,分别规定不同的跟踪督办程序,实现分类施策、精准发力。
一是两个月办理期:适用于重点工作评议、专项工作审议、执法检查等。要求承办单位7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计划,两个月内提交办理情况报告;相关委办室对办理情况逐一评价,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经主任会议审定后,常委会每年6月、12月集中听取办理情况报告,并以专报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二是一年办理期:适用于法治政府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年度工作报告。要求发文后7个工作日内召开面对面交办会,常委会领导牵头、“一府一委两院”相关领导共同出席,现场交办、现场表态;承办单位提交办理计划,相关委办室同步制定督办计划;次年常委会审议当年度工作报告时,一并报告上年度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三是主任会议指定时间:适用于人代会“一号议案”办理、特定问题调查等重要监督事项,程序参照一年期办理,并以“回头看”形式列入次年监督计划,确保重要监督事项件件有着落。
三、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激活长效治理动力源
常委会注重办理结果的评价与运用,对办理情况评价为“一般”或“差”的,承办单位必须继续办理,相关委办室持续跟踪督办。对规定期限内不研究办理、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办理情况、继续办理后评价仍为“一般”或“差”的,常委会依法组织人大代表约见承办部门负责人,或采取专题询问、质询等方式进行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同时,审议意见及办理情况及时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每年人代会汇编成册印发全体代表审议,主动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
四、坚持制度固化成果,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
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常委会将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工作固化为制度规范,废止原有实施办法,以新办法统领审议意见办理全过程。办法还明确主任会议纪要的跟踪督办参照执行,确保各类监督意见都能纳入闭环管理。通过制度化的闭环监督,审议意见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
(东阳市人大办 许天宇 马心映 卢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