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建设法治浙江决议实施20年座谈会暨专题研讨会在杭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金彪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彭佳学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晶、秘书长鲁俊出席会议。
会上,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就立法工作作交流发言。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扣法治浙江建设蓝图,聚焦立法程序机制关键环节,在需求管理、文本控制、民意征集、监督闭环四个领域先行先试,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23部、修改3部,初步打造了高质量立法“金”字招牌。
一是“三张清单”定准星。针对立项问题导向不强等问题,创新建立“三张清单”机制,以需求清单明确立法必要性,以问题清单聚焦核心矛盾,目标清单倒逼制度设计。2022年以来,“三张清单”全面应用于立法规划和计划编制,推动出台两头乌产业发展、“后陈经验”传承发展、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一批特色小切口法规。该项工作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
二是“一图管控”保质量。针对立法程序不统一、起草部门业务不熟等问题,我们在全国率先制定《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规范》,将立法过程细化为21项流程、141个环节,配套34个标准化模板,使立法工作者无论岗位如何变动均可“按图施工”,有效保障立法工作的连续性。标准实施以来5部法规均获满票通过,实现从“凭经验立法”向“标准立法”跨越。相关做法荣获省委改革突破奖铜奖。
三是“三级联动”汇民智。针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单兵作战”问题,依托全省首个三级联系点优势,出台协同联动规定,形成“1+2+16+N”联动矩阵。我们强化龙头示范,突出义乌“国字号”联系点带动作用,常态化开展定期会议、跨点交流,对高质量建议颁发采纳证书,累计13.5万人次参与国家立法,上报意见建议4236条,被采纳292条。机制建立以来提交建议数量同比增长327%、采纳率提高261%。相关做法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简报刊发,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片区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四是“三维评价”促实施。针对“重制定轻执行”顽疾,开发全国首个法规实施监督系统“金法督”。建设普法宣传、执法司法等8大模块,纵向贯通市县乡村四级、横向联通执法司法部门;打通5个数源系统,通过算法模型自动抓取、四色预警,变“事后翻账”为“事前预警”;构建全过程闭环、全天候预警、全方位协同的“三全体系”,对法规实施效果进行全链条监测。系统运行以来动态监测法规33部,精准预警15次,获全省改革突破奖提名奖、省人大与时俱进奖特别奖,入选省人大立法综合应用目录并全省推广。
(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