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金华市人大常委会
2026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
为提高立法计划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金华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规范》(DB3307/T 129-2023)规定,现公开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法建议项目的范围
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紧扣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深入践行“八八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针对推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迫切需要地方立法解决的问题,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法治保障。
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限,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范围。凡涉及国家专属立法权的有关犯罪和刑罚,税收基本制度,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等事项,不在征集范围内。
二、立法建议项目的要求
(一)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符合中央、省委决策精神,紧密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当针对依靠上位法尚无法完全解决的问题。凡通过严格执法可以解决的问题,一般不应建议通过立法解决。
(三)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正确处理综合立法与专项立法的关系,慎提大而全的综合性法规的建议,尽量针对特定事项提出专项立法建议,做到切入口小,坚持“一事一法”。
(四)2026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可以从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详见附件2)中选报,也可以根据改革发展急需、社会普遍关注等情形,申报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三、立法建议项目的报送
(一)提出立法规划项目内的2026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需填报地方立法“三张清单”(详见附件1),列明立法建议项目的名称,说明立法的需求清单、问题清单、目标清单,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提出立法规划之外的其他2026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市级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报送立项论证报告。立项论证报告内容包含:1.立法项目是否属于我市立法权限范围;2.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3.是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4.是否符合本市实际情况。
四、报送截止时间
立项建议书及立项论证报告等有关材料,请于2025年9月19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
联系人:王姗,联系电话:0579-82496883。
传 真:82203210,电子邮箱:jhrdfgw@126.com。
对于各方面提出的立法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论证,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编制2026年立法计划的重要依据。
附件:1.地方立法“三张清单”
2.金华市第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9月 8 日
附件1
地方立法“三张清单”
申报单位(盖章):
立法项目名称:
需求清单 (立法必要性) | 问题清单 (立法拟解决的问题) | 目标清单 (立法想要达到的目的) |
上级是否有要求; 现实是否有需求(基础); 地方立法是否有权限。 | 法律是否有空白; 职责是否清晰; 管理措施是否缺位; 上位法规定操作性是否不强。 | 是否能约束相关主体的法律行为; 是否能产生实质的权利义务; 是否能达到实际的社会效果。 |
附件2
金华市第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
(2022年7月28日金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4次主任会议通过)
第一类项目:具有较强的立法必要性和迫切性,需抓紧调研并适时提请 审议的法规项目(19件) | |||
类 别 | 法规名称 | 提请主体 | |
城乡建设 与管理 | 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城市更新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条例 | 市政府 | ||
市政府 | |||
金华市两头乌猪产业振兴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促进条例 | 市政府 | ||
环境保护 | 金华市浙中生态廊道建设管理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市政府 | ||
金华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 市政府 | ||
金华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 市政府 | ||
金华市建设用砂管理规定 | 市政府 | ||
历史文化保护 | 金华市金华火腿保护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红色资源遗址保护利用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上山文化遗址保护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婺剧发展促进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历史建筑保护规定 | 市政府 | ||
第二类项目:需抓紧调研、条件成熟时可以争取提请审议的法规项目(20件) | |||
类 别 | 法规名称 | 提请主体 | |
城乡建设 与管理 | 金华市法治乡村建设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农村公路管理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 市政府 | ||
金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规定 | 市政府 | ||
金义都市区城市能级提升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科技创新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城乡景观风貌管控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促进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都市区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 市政府 | ||
环境保护 | 金华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大盘山中药材保护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生态殡葬管理规定 | 市政府 | ||
历史文化保护 | 金华市方言保护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 | 市政府 | ||
金华市地名管理规定 | 市政府 | ||
金华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 市政府 | ||
金华市科学技术普及规定 | 市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