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创新监督机制,构建了以“年度报告强责任、备案审查抓源头、裁量规范促公正、基层建设增效能”为核心的法治监督新体系。
一是以年度报告压实法治责任。出台《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办法》,每年4月底前听取市政府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清单化出具审议意见、面对面逐项交办形成监督闭环,推动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主动扛起依法履职责任,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全市18个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全覆盖,明确每年年中乡镇人代会、街道议政会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设专章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促进基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能力的提升。
二是以备案审查促进源头规范。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组工作规则》,成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通过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助力提升备案审查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承办金华市人大备案审查业务培训,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推广工作做法,同步组织基层人大以及相关工委参加授课环节,提升能力水平,增强办会实效。每年将备案审查工作纳入人大常委会监督计划,固定12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主任会议专题学习《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提升各专工委备案审查意识,增强审查的规范性和操作性。
三是以裁量细化保障执法公正。围绕规范自由裁量权教科书迭代升级及深化运用,制定下发《关于深化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方案》,重点聚焦有重大社会影响、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群众关注度大的高频事项,推动教科书修订编制,进一步推动基准范围内的合理细化、统一执法尺度,促进同案同罚、过罚相当。协同政法委、司法局开展规范自由裁量权教科书执法司法落实情况检查,挖掘亮点特色,查找问题不足,推动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实落地。
四是以基层赋能提升监督效能。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培训,邀请省人大专家教授就法治政府建设、人大监督工作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提升代表专业监督能力水平。积极推动“三官一师一员”(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调解员)走进代表联络站,指导公检法司围绕代表关心和当地需要,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普法宣传,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协助基层解决带有普遍性、具有多发性、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实现载体与平台的整合、资源与力量的聚合。
(东阳人大陈翠翠、许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