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专题学习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玲玲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傅显明,党组成员姜玉芳、李俊、金文胜、金艳、周丽水围绕贯彻落实《条例》作交流发言。副主任金时刚列席。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更好把作风建设成果转化为助力高质量赶超发展提能级开新局的工作成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条例》贯彻执行,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要求落地见效。要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将节约理念融入工作各环节,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合理调配,坚决压缩一切非必要支出,系统完善过紧日子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要勇于担当强监督,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要求一丝不苟地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监督管理,持续纠治“四风”隐形变异等问题;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用好“四督联动”等工作机制,依法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监督,促进宝贵资源更好用在抓改革、促发展、干实事上。要营造节俭新风尚,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执行《条例》各项规定,把从严从简融入日常,当好勤俭节约风尚的传播者、实践者和示范者;要注重发挥正反典型作用,促使机关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为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研究室 肖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