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丁进跃、汪希燕辞去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决定

日期:2025-11-04 14:49:35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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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丁进跃辞去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汪希燕辞去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