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伟亚辞去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并报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