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胜带队调研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

日期:2024-09-03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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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文胜带队赴武义、义乌调研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副秘书长、市人大监察司法(工)委主要负责人,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地方立法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在武义、义乌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单位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执法司法情况汇报,广泛征求政法委、信访、资规、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等单位以及人大代表、律师等专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执法司法标准和尺度的把握、恢复性司法理念的贯彻以及调查取证手段措施的运用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金文胜充分肯定了武义、义乌两地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他强调,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用最严格的措施、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统一,既不能重发展、轻保护,也不能只保护、不发展,要努力寻求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最佳结合点。要坚持打击违法犯罪和修复生态环境相统一,贯彻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认真落实宽严相济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完善跨部门协同机制,打破信息共享壁垒,确保行刑衔接闭环管理,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监察司法工委  朱剑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