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人大制定出台国家机关负责人进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管理办法

日期:2024-04-25 16:06:48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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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兰溪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一府一委两院”等国家机关负责人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国家机关负责人进站与代表、选民“面对面”,使“民主”与“民心”相通,实现了国家机关负责人进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的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

一是建制度促规范,强化组织保障。明确了“一府一委两院”等国家机关负责人进站活动的具体内容、活动次数、组织方式、职责分工等内容,分别对进站活动前、活动中和活动后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具体指导。同时,明确各工委按照业务对口的原则,负责“一府一委两院”及其部门负责人进站活动的对接和统筹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等国家机关负责人进站与代表、选民面对面,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二是建联动促民生,强化民意落地。规定进站活动既可以由“一府一委两院”发起,也可以由人大常委会机关或人大联络站发起。活动内容由发起方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范围涵盖人大重点监督议题、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以及经济发展、共同富裕、民生实事、基层治理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进站反映选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或听取代表选民的意见建议,回应人民群众呼声,推动民意落地见效。

三是建平台促宣传,强化社会风气。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一委两院”等国家机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进站向代表和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作为进站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各单位搭建了宣传解读政策法规的平台,通过正面、专业的方式向基层宣传解读政策法规,让群众更能准确了解新政新规以及部门单位的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

四是建机制促实效,强化工作效率。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经济开发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可以直接邀请“一府一委两院”等国家机关负责人进站,也可以向市人大办提出申请,由市人大办通知相关负责人进站开展活动。这一规定为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进站活动提供了必要支撑,防止了部门推诿扯皮,让问题直接说、意见当面提,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代表履职更有底气。

(兰溪人大代表工委 缪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