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主席团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乡镇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讨论和梳理代表、群众对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至少每三个月举行一次会议……”近日,永康市象珠镇人大主席候选人徐英瑶领到《乡镇人大履职行权规范工作指引》,认真研学知晓了主席团的8项工作规范和11项议题,很快进入了“角色”。
永康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基层人大工作会议后,对标基层人大职能,总结固化活动经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结合地方实际主动探索,并在充分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向上请示基础上,编制镇(街道、区)《履职行权规范工作指引》,将会议、议事监督、代表工作、基层单元建设等工作规范汇编成册,基层人大可以对照指引“按图索骥”,依指引组织好监督和活动。
《街道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规范》明确,开展审查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街道办事处预算的审查监督,强化预算约束,促进和保障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人大街道工委应设立5-7人的预算监督小组。在人大街道工委领导下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成员以本街道的市人大代表为主,并可邀请熟悉财经工作的专家参与审查”。永康市人大常委会西城街道工委主任施新光上任不足一个月,在翻阅《规范指引》后,对街道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如何操作有了“清晰路径”。
永康市人大常委会编印的《规范指引》不贪图求全,贵在实用管用。如《人大及“一府一委两院”履职业务进基层单元工作规范》明确,人大及“一府一委两院”应根据年度工作方案,综合履职业务特点和动态业务实际,结合基层单元年度工作计划,提前7天与基层单元协商确定实施方案。基层单元提前3天线上线下发布活动公告,组织代表、群众进基层单元参与活动。视情可组织代表走访调研、专题视察等。对于代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坚持“谁参加,谁答复”的原则。能够答复的,应当场答复;无法当场答复的,要带回研究并在15日内答复,涉及职能部门的可交由相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代为答复;对于因法律、政策等无法解决的,应作好解释说明。
永康市人大常委会编印的《规范指引》紧密联系实际,重在落地见效。如《镇(街道、区)人大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明确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应包括指导思想、检查重点、组织领导、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由镇(街道、区)人大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每年选择一部浙江和金华地方法规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内容包括本镇(街道、区)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对于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情况;贯彻实施法律法规采取了哪些实际的步骤、措施,实施效果如何;执法工作存在哪些问题、差距及产生的原因;法律法规有哪些不完善、不合理或者规定不具体的情况;下一步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等。今年以来,人大江南街道工委组织了《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执法检查,芝英镇人大开展了《金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其它各镇街道区人大也开展了相关执法检查,提出监督意见36条。人大江南街道工委主任吕朝廷说,根据《规范指引》,在开展执法检查前,应邀请相关专家对执法检查组成员进行集中培训和专题辅导,领会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执法原则、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有效提高了执法检查的质量。
(永康市人大社会建设工委 赵开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