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2023-12-29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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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下旬在金华召开(召开日期如有调整,授权主任会议确定),会期暂定4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金华市人民政府市长邢志宏关于金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华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金华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金华市财政局关于金华市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金华市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金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玲玲关于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叶向阳关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钟瑞友关于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通过金华市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

八、审议《金华市婺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草案)》;

九、选举事项;

十、其他事项。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