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溪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单位,听取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指出,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交给浙江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兰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改革举措和重大法治保障。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政治引领,务必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坚持法治思维,将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相融合,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条例》实施的综合效果,为改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坚持系统观念,改革过程要立足本地实际,妥善处理“牵头抓总”和“各司其职”、“制度供给”和“基层需求”等方面的关系,一盘棋、一条心推进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改革存在的症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数字赋能、部门联动,发力攻坚破难,全力构建起职责更清晰、管理更高效,机制更健全、监督更有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
(兰溪市人大办 杨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