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的审议意见

日期:2021-09-17 09:31:55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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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3031日,金华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市长林晓峰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履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整体推进耕地保护、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应急保障等各环节工作,有效保障了全市粮食安全。

与此同时,我市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粮食自给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粮食安全保障短板明显,深层次矛盾问题不少,《条例》实施仍有不小差距。一是耕地管控不够到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普遍,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不落实,耕地质量状况堪忧。二是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种粮比较效益长期以来很低,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有的不够精准,对种粮大户的设施用地等政策落实难,导致农民种粮意愿不强。三是粮食生产配套设施和服务不完善。农田水利设施老化、损毁严重,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管护缺失,水源保障难度增大,用水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农业保险保障力度不足,公共服务退化。四是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推进缓慢。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不快,规模经营推进力度不大,专业化社会服务落后。五是粮食流通、储备、应急供应方面仍有不少薄弱环节县级粮食流通能力仍然较弱,储备仓容设施仍需加强,社会化储粮意识淡薄,节约粮食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力量薄弱等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坚决扛稳维护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从建党百年的宏观视野来看,时时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把饭碗牢牢端在中国人自己手中,就是把发展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从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使命责任来看,粮食安全是共同富裕的基础;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来看,保证粮食和其他农产品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为此,全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站位,从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以及金华自身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度,清醒认识金华粮食安全保障的问题和挑战,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细化落实各部门职责任务,持续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二、切实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核心作用。要把真正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作为稳粮扩面的重中之重,科学有序推进耕地非粮化整治,认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任务。要以调整修编为契机,促使粮食生产功能区真正落地,并要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管护责任,将其纳入综合考评体系。要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正向激励机制,设立专项管护激励资金,优先安排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土地流转、粮食生产政策扶持优于其他耕地。要完善非粮化整治地力提升政策,探索创新高标农田建设方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质量提升。

三、着力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要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补助标准,拓展补助范围,逐步形成由粮食直补、价格支持和生产补贴等组成的粮食补贴和政策支持体系。要提高政策的精准性,整合各类补助资金,集中用于扶持粮食生产。要着眼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快推进承包经营土地流转。要强化科技支撑,发挥市农科院优势,重视粮食品种创新、种业发展和种子安全,研发适宜优质粮食新品种,并抓好优质新品种、新种植模式推广,提高种粮效益。

四、大力完善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和服务。要完善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维护、建设投入等机制,加强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要建立“非粮化”整治中田间渠系、机埠等设施修复同步验收机制,实现恢复种粮和水利配套同步推进。要加大水源工程的规划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千塘百库”除险清零行动和高效节能灌溉项目建设,提高粮食生产用水保障能力。要健全粮食生产用水协调机制,保证粮食生产功能区按农时需要供水。要按照“扩面、增品、提标”要求,加快完善粮食生产保险服务体系。

五、加快推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要大力培育粮食生产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落实生产用地等扶持政策,加大种粮大户典型表彰,形成一批有生产基地、先进生产装备、品牌商标且带动能力强的产供销一体化生产经营主体。要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标准地”改革推进力度,研究探索土地流转不同用途的差别化租金制度和租金调节机制,降低种粮土地租金成本,推动优质耕地向规模经营粮食生产主体流转。要加强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专业化服务组织,积极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服务模式;大力发展高精尖智能农机服务,支持建立区域性农机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全程、套餐式或点单式的农机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六、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储备、应急保障体系。要加强对县级粮食安全工作考评,督促相关县(市、区)培育粮食流通市场经营主体、稳固省外粮源基地,理顺粮食储备企业管理体制,加快储备仓容新建扩建和改造提升,补齐应急加工能力,配强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管理队伍等,确保有与本地粮食安全相匹配的保障能力。要扩大社会储粮,支持和鼓励各类合规主体参与储粮,严格落实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储粮要求,构建“政府储”、“市场储”、“群众储”三结合的机制。要强化节粮降损工作,健全粮食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宣传教育机制,探索推广“共享粮仓”等节粮机制,营造全社会爱粮节粮氛围。要加强《条例》宣传和执法,不断提高依法治理粮食安全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