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实施金华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等三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决议
(2021年10月29日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2021年10月28-29日,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董旭斌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等三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根据《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办法》的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三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逐个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决定批准实施金华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20亿元)、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海棠医院)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31亿元)、金华市城市大脑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52亿元)。请市政府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