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11-02 11:00:03 来源:​市人大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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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关切,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于9月份开展了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本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玲玲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常委会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组,由陈玲玲主任担任组长,各副主任担任分组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副主任委员、社会建设委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安全专家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一同参加,赴9个县(市、区)开展检查。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风险隐患,积极创新监督手段,突出监督刚性,强化监督实效,采取指定检查、随机抽查、查看台账、听取汇报、现场询问、观摩演练等方式,深入道路交通隐患点、工业园区、建筑工地、涉危化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重点场所、经营单位,共检查40家单位130个点位,发现各类具体问题105个(处),反馈优秀经验清单53条,重点问题清单64个;开展了专题问卷调查,精心设计26个有针对性的问题,分类发放至企业和监管部门5类人员,云回收1326份,收到反馈问题1253个;召开了13个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部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收到各类问题41个、意见建议48项;由安委办协助聘请了3位安全生产检查专家,独立开展第三方暗查,共抽查3个县市10家单位,查出问题60个。调研检查期间,检查组及时向各县(市、区)反馈检查总体情况和具体查出问题,要求各地立查立改,清单式列问题、销号式抓整改。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检查组查出的问题,第一时间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反思不足、整改隐患,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着力强基础、建机制、重监管,落实完善责任体系,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态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已保持14年连续下降。近5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年度降幅均达20%以上。今年1—9月,全市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4起、死亡39人,同比2019年同期分别下降65.6%63.9%

(一)安全生产改革任务有力推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制定出台我市实施意见,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目前,市委市政府明确的35项细化任务中有34项基本完成,有多项工作打造了“金”字招牌,如安全生产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部权力事项100%实现网办、掌办、零跑、材料电子化;“小微企业安全托管”“乡镇安全生产体检站”等社会化服务推广成为省内范例;在全国率先出台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指导意见等。自2019年1月市应急管理局组建到位后,启动履行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指导督查重要职责,及时调整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逐步厘清与各部门的职责边界,积极推进职能互补全覆盖,消防救援队伍改革稳妥推进,“十四五”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正在开展,“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步完善。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实施细则,在省内率先实现市长与分管副市长签订责任书制度。2016年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修订细化。机构改革后,进一步优化“1+X”专委会工作体系,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职责写入部门“三定”方案。加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市属国企签订责任书,深化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

(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精准精细。抓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制定和具体实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系统架构“3+9”工作体系,就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危化品、工矿小微企业、特种设备、工业园区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开展“护航复工复产”、工贸“三场所两企业”等特定对象集中整治。道路交通领域,开展“路口革命”,提升路口、开口道路安全水平。建筑施工领域,采用智慧考核+信用激励模式,强化对项目施工单位的责任落实。消防领域,聚焦高层建筑、出租房、小微企业、电动自行车等开展重点攻坚整治,实现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从60%提升至90%。危化品领域,开展危化品运输“铁拳”整治,建立“两长四员”网格化整治工作体系,在全省率先实现挂靠县(市、区)、挂靠企业、挂靠车辆3个清零。小微企业领域,建立“一企一表”名录,制定安全管理标准,率先在全省开展第三方安全生产管理评价。

(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创新。加强法治建设,制定并实施《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金华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电气安装地方标准、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等工作规范,增强了法治保障。探索智慧监管,出台我市应急管理数字化工程总体规划,完成市本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多地探索对企业进行智慧云监管,积极推广应用各类新型智慧防控设施,全市危化运输车辆基本实现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全覆盖,全市所有放射源使用单位实现实时报警在线监控,试点推进“基层党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四色分类监管。借力社会服务,通过政府购买、企业互助、第三方服务、社会救援力量参与等方式,增加安全生产服务供给。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安全教育“5100”工程 、“百万员工大培训”等活动,建成安全综合教育体验场馆34家。

二、我市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短板

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课题。虽然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一年比一年好安全发展理念仍未深入人心,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不少短板弱项,重大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还存在五大突出问题和短板。

(一)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一是“三个必须”要求落实不彻底。安全生产法确立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际中,有的部门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理解不一致、执行不彻底,以行政许可或部门法来界定行业监管范围,对不在这一范围的其他行业内安全生产不愿管、不真管、不深管。二是职责分工不明晰。机构改革后,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没有重新修订成文,1+X”责任体系从顶层设计到落地落细还有差距。对当前如环保技改、电商仓储、省属高校实验室、玻璃栈道、自建燃气等新业态新风险领域的安全监管,还存在职责不清、边界不明的情况,部分部门补台意识、跨前意识不强,怕担责追责,有扯皮推诿现象,从而出现监管真空区。三是安全宣传教育落实不力。监管部门向企业、社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深不细不透,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还没有做到经常化,重大危险源告知力度还不足,安全发展理念没有深入人心。

(二)机制平台建设不完善。一是联动机制还不完善。机构改革安全生产职能整合还处在适应期磨合期,政府对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化、社会化特点认识还不充分,对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治理、资源整合、联合执法研究不足、举措不多,安全监管“合力”发挥不够。二是数字化平台建设滞后。目前我市数据系统开发、智慧监测、智慧执法等还处于初级阶段。虽然应急管理执法、消防、危化品、农村危旧房、建筑施工等领域建立了一些信息平台,但还有很多行业领域信息建设相对滞后。且部门间、县(市、区)间平台不打通、“信息孤岛”多,综合利用程度低,全市数据集成、共享、综合运用平台没有实际形成,发挥作用还不充分。三是违法信息库建设不完善。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违法行为严重的要向社会公告并向重点机构通报。目前,我市只有较大事故征信记录黑名单,未完全落实该规定。

(三)风险隐患管控不彻底。从实地检查看,做得再好的企业都还有这样那样的安全隐患问题,从问卷调查看,隐患排查整治问题关注度达73.51%,各领域的风险隐患还比较多。一是历史欠账多。我市产业结构层次不高、小微企业量大面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安全隐患存量大,道路交通、消防、危化品、建筑施工等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整改难度还很大,今年以来省市挂牌重大隐患整改尚未全部完成。二是防控压力大。虽然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十四连降”,但1-8月,我市事故总数仍居高位,列全省第四,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居高不下,占事故总数70%以上,1-7月,全市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总数已居全省第一位,较大及以上事故防控压力剧增。我市完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建设的仅2000余家。三是新问题突出。随着复工复产全面推进,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加快恢复,企业急于出单、疏于安全管理的现象更为明显。下半年秋冬季防疫要求提高,防疫物资生产审批、隐患排查、执法检查又成新重点。随着新业态新模式的大量涌现,电商物流仓储等“三合一”问题隐患突出,一些“认不清、想不到、管不住”的新风险也极易成为引发大事故的新因素。

(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实地检查及问卷调查发现,企业仍存在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重生产、轻安全”“重检查、轻整改”现象突出。一是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负责人缺乏必备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法律规定的七项职责未能得到有效落实。不少企业缺乏高素质安全管理人员,在法治宣传、员工培训、日常检查、应急演练等方面流于形式、应付检查,安全管理措施“挂在纸上”,实际执行“偷工减料”。二是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不到位。不少企业特别是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出于节约成本考虑,对安全设施维护更新、安全资金投入、安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等还不到位,导致安全管理质量严重滑坡。三是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很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素养缺乏,对安全应急处置和逃生技能不掌握,甚至连应知应会的常识也知之不多。

(五)基层基础建设不扎实。一是普遍人手紧缺。各地一致反映,近年来,现有的安全监管队伍规模力量存在不断缩减现象,乡镇(街道)专职安监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不齐全,管人员流动大,从业积极性不高,职业保障欠缺,影响了队伍整体的稳定性和战斗力。机构改革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弱化,加剧了乡镇一级消防监管力量的削弱。二是专业化支撑不足。当前安全监管范围广、任务重、难度大,基层监管人员专业能力跟不上现有的专业要求,安全监管“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现象突出,政府和企业购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还未在乡镇(街道)层面普及。三是物资装备保障不够。应急物资储备、高层消防救援装备、监管专业化设备等还不能满足现有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的建议意见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对标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从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平安金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一)提高站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大风险防范、安全生产等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衡量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和生产技术发展新变化带来的影响,积极应对安全生产风险高发态势,努力打造安全生产治理金华样板。强化顶层设计。确立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方针,大力开展应急管理综合监管、综合协调研究,针对“十三五”时期暴露的问题,编制好安全生产“十四五”专项规划,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要细化工作计划。紧扣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3专题和9大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事故防控的具体办法和重点举措,围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强化专班运作、制度建设、督查考核,切实推动各地各部门狠抓任务落实。三要加强宣传培训。“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将普法宣传作为基础工作抓紧抓实,渗透到执法检查、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以案普法、以案释法、以案学法,提高系列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度。采取警示教育、现场体验、应急演练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性举措,进一步加强对一线从业人员及全社会的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大力提升基层及企业安全意识、安全能力水平,形成全面发动、全民参与、全力共建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担当,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执行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措施到岗。强化协同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安委会“1+X”组织责任体系,建立市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协调机制,推动完善定期会商、联合研究、专委会履职清单、通报考核等制度,加强跨部门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和一体预防应对,形成齐抓共管集团作战的合力二要厘清责任清单。针对职责交叉、边界不清情况,推进完善安委办、应急办及有关部门“三定”方案安全生产职责,研究有关部门向应急管理部门对接机制,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公安派出所要继续做好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确保执法强度不减弱。三要完善考核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常态化运用通报、挂牌、警示、督办、约谈等机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拉高标杆,打好排查整治组合拳。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法律规定查找问题,源头治理、靶向发力,织紧织密安全生产的“防护网”。一要做到隐患排查无死角。针对我市道路交通繁忙、小微企业多、消防任务重、工程建设多等实际,坚持物防、技防、人防并重,加快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警系统,建立安全风险辨识清单,强化风险研判评估和隐患动态排查治理,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特别要深刻吸取各类危化品相关事故教训,持续深化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和危化品运输“铁拳整治”,挂牌督办重大隐患企业,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二要做到重点整治零容忍。近年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矿商贸等三大领域,是安全事故的高发区、重灾区。要狠抓交通违法这个顽疾,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持续深化道路交通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打好“珍爱生命 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要狠抓出租房这个重点,抓好电气线路、消防设施配备、逃生通道和消防车道被占等突出问题,打好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收官战”。要狠抓小微企业这个关键,特别是加强对加工制造业类小微企业的专项整治,打好工贸领域安全整治“攻坚战”三要做到源头管控全覆盖。建立区域开发、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完善重点行业、高危领域准入制度,倒逼“低小散”行业治理,对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实施职业和行业禁入。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程,完善特殊场所安全管控制度,严格控制高风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数量,提升本质安全。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与安全管理水平,鼓励小微企业入园集聚发展。

(四)整体智治,注重综合施策促长效。坚持整体智治、综合集成,创新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碎片化”向“一体化”转变,不断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加强法治引领作用。据了解,应急管理法(即现行安全生产法修改)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有关部门正在起草。我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改)也将适时启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人大提出修改完善法律的意见和措施,同时继续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细化领域、监管机制等方面的立法可行性调研,着力构建协调运转、规范监管、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二要加强“数智”应急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按照全省数字化平台总体框架,建好用好应急指挥中心及各级一体化智能管理平台,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专科网格建设和基层风险防控系统,提升系统设计、数据互通、业务协同、社会参与的智治水平,形成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和基层快速处置闭环机制,打造数字应急先行地。建立并用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企业信息库,加大曝光处置力度,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三要加强标准化网格化建设。着力推动“基层党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包括部门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减灾救灾标准化建设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分融入网格,精心编制标明高危企业、危险源(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网格化安全管理图,着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实现全过程、全覆盖监管

(五)做实保障,构建安全监管大格局。要以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为目标,统筹建设“国家队”和社会化、专业化力量,努力把队伍建得更强、把基础保障做得更实,把作用发挥得更好一要配强监管力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配强配足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乡镇和工业园区要按照属地监管对象体量,来配置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协管员。建立健全关心关爱干部的激励举措,探索推行“容错免责”机制,切实提高队伍的稳定性。二要提升执法水平。要加强新时期应急管理业务能力建设,深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规律,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检查不执法、执法不处罚、处罚走形式等现象,真正实现传统监管向现代治理转变。三要推进社会专业化服务。加快培育社会应急服务力量和救援力量,推进并优化政府向社会专业机构购买“防”和“查”的服务,积极支持鼓励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