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行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东阳市政府深入贯彻党的教育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落实《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把发展学前教育、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列入重要的民生工程,先后开展三轮《东阳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短板明显改善,公益普惠特征日趋明显,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总体上能满足“幼有所育”的需求。但也存在问题和短板,如资源总体不足、优质普惠园少;公办园占比偏低、师资力量薄弱;小区配套园建设滞后;保教质量监管还不够到位等。为更好地推动《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的贯彻执行,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要素保障力度。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对标《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要求,确保走在前列。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在依法落实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比不低于5%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标准。三是加强要素保障,确保学前教育新建、改建项目无障碍推进。
二、着力补齐短板,扩大优质资源供给。一是按照公办园比例达到50%以上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并尽早出台《全市学前教育专项布局(布点)规划》。二是全力推动新建公办园项目建设。三是加强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严格做到“四同步”(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三、创新人事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注重培育教育内生动力,加强教师能力素质培养,提高教师待遇收入水平。一是重新核定编制,尽快完成增核。二是扩大招聘范围,放开户籍限制;着力提高男教师比例。三是系统培养园长、骨干教师。
四、加强监管力度,全力提升保教质量。要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对幼儿园的监管责任。一是强化日常监管。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杜绝安全隐患。三是加强课程管理,推进课程游戏化项目建设,坚决防止“小学化”倾向。
(东阳市人大办 杜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