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养犬管理首次进行立法违规养犬要受罚

日期:2018-07-03 17:37:21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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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新闻客户端7月2日消息记者孙媛媛/文

近年来,我市居民的养犬热情逐步增强。目前市区范围内已登记的犬只为7600只,而大部分城中村和环城线以外的犬只并没有进行养犬登记。据不完全统计,市区实际养犬数量已超过5万只。犬只数量增加的同时,相关的不文明现象也日渐突出。由于养犬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缺位,以及养犬者素质的参差不齐,给市民日常生活带来了困扰,也给我市文明城市建设造成了阻碍。可喜的是,我市首部关于养犬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已于近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

“狗患”困扰亟待解决

下个月,黄女士一家即将乔迁新居入住位于婺城新区的奥林匹克花园,可是她却一筹莫展。黄女士和记者反映,小区里很多人养狗,有些还养大型犬。据了解,该小区面积大,绿化环境较好,在小区养狗、遛狗的人非常多,大部分人遛狗不牵绳。黄女士说,在小区散步时常被突然从草丛中蹿出的狗吓出一身冷汗,且旁边并没有主人看管。黄女士在小区业主群里反映该情况时引起了许多业主的共鸣。有业主回应,草坪里未及时清理的狗粪便破坏了小区环境;还有业主说,凌晨的狗叫声影响了周围邻居的正常睡眠。此外,该小区有业主在排屋的一楼车库内饲养烈性犬,车库门打开时,只要有人从门前经过,烈性犬就会冲着人狂叫,着实让人担惊受怕。面对业主们对“狗患”问题的抗议,黄女士表示,物业公司可采取的办法不多,业主依旧我行我素。

家住双溪西路的胡女士说,几天前的傍晚,她下楼扔垃圾,还没走到垃圾桶边上就突然感觉垃圾袋被向前拉扯,回过神来才发现原来是一只半人高的大型金毛从身后狂奔而来,叼走她手中的垃圾袋,“差点就咬到我的手了,如果是小孩子,那后果不堪设想。”说起这件事她还是惊魂未定,胡女士说,她四下看了并未发现狗主人,“让这样的大型犬单独出没,对周边居民太危险了”。

黄女士和胡女士的遭遇只是目前众多“狗患”问题的缩影。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介绍,平均每天要收到2-3起养犬扰民相关的投诉,市民反映的问题集中在恶犬伤人、犬吠扰民和犬便污染。

养犬立法呼之欲出

对于市民在生活中遇到的“狗患”问题,记者查阅了2012年我市出台的《金华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对于常见的不规范养狗行为确也做出了相关规定。但由于该《暂行办法》属于规范性文件,无法对违法养犬行为设置行政处罚,所以对养犬市民的约束力非常有限。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我市积极开展了犬类管理立法工作。

据悉,我市于2017年8月成立了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的《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依法召开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的基础上,形成《规定(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在多方考察调研,广泛征集管理部门、基层组织、养犬人和不养犬人意见并多次审议修改后,于6月29日表决通过了《规定》。

《规定》共30条,对禁养规定、养犬条件、养犬行为规范、犬只禁入区域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未来,我市养犬管理将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管理模式。重点管理区主要是指本市城市建成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中心镇建成区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在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除因辅助、导盲、导听等需要饲养大型服务犬外,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单位除因护卫需要外禁止养犬。根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给出的大型犬的标准,胡女士遇到的“金毛狗”就属于大型犬,《规定》实施后,市区内个人将不允许饲养。此外,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的,每一户籍和每一固定居住场所限养一只。

对于市民最为关注的养犬行为规范,《规定》从六个方面作出相应规范。其中,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为犬只佩戴犬牌,且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采取装入犬袋、犬笼等防止伤害他人的措施。在楼道、电梯及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怀抱犬只、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等措施。除小型出租汽车外,亦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规定》明确规定了犬只禁入区域,包括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图书馆、博物馆、城市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和设置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场所。

违反养犬行为规范和违反犬只禁入区域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将由养犬主管部门给予警告、罚款、没收犬只等处罚。

对于养犬的登记、延续登记和注销,《规定》按照“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精神,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提高养犬人申办时效。

群策群力做好犬只管理

记者在《规定》中看到,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养犬管理信息化建设,养犬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养犬管理电子信息平台。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介绍,该平台将把犬只免疫、登记信息和犬只经营单位信息进行有效整合。

《规定》第十二条指出,犬只出生满三个月或者免疫间隔期届满前,养犬人应当携犬只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确定的狂犬病免疫单位接种狂犬病疫苗并领取狂犬病免疫证明。据悉,目前我市对犬只免疫采取的是机构定点方式,市区范围内目前有7家动物诊疗机构被确定为狂犬病免疫定点机构。市畜牧兽医局表示,为方便养犬人对犬只进行免疫,将会同婺城区和金东区逐步增加犬只定点免疫单位数量。同时,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犬只狂犬病免疫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组织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动物诊疗秩序。

据悉,该《规定》已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获批后于明年正式实施。届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阻止和举报违法养犬行为,养犬主管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将及时处理,并把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