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善机制除隐患“治未病”(记者 盛游 钱增)

日期:2017-12-22 11:05:33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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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条例》实施在即

盛游 钱增

    随着我市第二部地方实体法《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即将实施,电梯生产、安装、维保以及日常使用管理等方面都将有章可循,政府职能部门、各相关单位以及市民是否正在适应这一系列变化?

    

电梯治理“良方”更有依据

    近年来,老旧电梯逐渐进入事故高发期、日益增长的电梯数量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不断凸显、市民安全乘梯意识不强等问题始终困扰着监管部门。为破解这些难题、保障市民乘梯安全,我市质监部门逐渐探索出一套电梯安全监管“组合拳”,其中有试水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开展电梯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装电梯物联网安全监控系统、不定期进行老旧电梯安全评估等举措。记者发现,这些举措在即将实施的《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中均能找到相关参照条款,我市多年来探索成型的电梯安全系统保障措施将迎来具体执行依据。

    例如《条例》第五条明确: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咨询、培训和电梯应急互助救援活动,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高行业服务和安全管理水平。此条款扩大了电梯应急救援以及推进安全责任保险的实施对象,不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也要在其中扮演主要角色,这有助于电梯安全保障措施得到更为全面的执行。

    再如电梯安全的“智慧”监管,我市在《条例》实施前就开展此项工作,对少量公共场所的电梯加装了物联网安全监控系统,让物联网技术服务电梯安全综合管理,实时掌握电梯运行状况,一旦出现意外状况可第一时间反馈至电梯物联网系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据悉,“智慧”监管内容已写入《条例》。《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推行电梯安全管理智能化系统建设,逐步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范围。新安装的乘客电梯,应当配置具有安全管理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等功能的智能化装置,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使用的乘客电梯还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设施。本《条例》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乘客电梯,没有安装运行管理智能化装置或者视频监控设施的,应当在改造或重大修理时予以安装。

    “在以往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基础上,《条例》对一些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可以说筛选出了一些具有实质效果的工作举措提出硬性要求,能够让电梯安全监管的有益尝试成为规定动作。”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维保单位有了新“操作手册”

    近段时间,我市各级质监部门陆续召开《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实施宣贯会。与此同时,各维保单位也在积极学习《条例》中的新内容,希望尽早掌握这本金华人自己的“操作手册”。

    1215日,在位于金东区的钜能光伏公司内,浙江飞亚电梯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蔡剑云和郑利民正对一台电梯进行维保。从控制室到轿厢再到底坑,整个维保过程操作下来近两个小时。

    “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对《条例》进行了学习,我留意到《条例》第十七条提到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对维护保养质量负责,并罗列出8项具体义务。”郑利民说,《条例》中明确的内容基本包含了以往已在执行的维保工作,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内容,比如非常细致地要求在电梯周边显著位置载明近期电梯维护保养记录,以及维保记录、维保单位进行的相关培训资料要保存多久都提出了明确规定,在应急救援环节还要求做到专人24小时值班。

    蔡剑云说,加上最近刚颁布实施的电梯维保新国标,电梯维保有了许多新要求。“比如对新制造电梯梯门的强度要求更高,要做冲撞实验才行。”

    飞亚电梯董事长张云告诉记者,《条例》比较侧重于通过现代化技术确保电梯安全,“鼓励维护保养单位采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对电梯维护保养行为和维护保养质量实施监控”是《条例》中的原文。对此,该公司相对应开发了“电梯不困人装置”,并下文要求在本月10日后出厂的乘客类电梯都要配置智能化装置和不困人装置,以适应《条例》提出的提升现代化技术手段监管水平的要求。

市民期待《条例》带来更多好处

    《条例》实施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乘梯者安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民对这一有利于乘梯安全的地方性法规有着极高期盼。

    市民翁女士家住市区欧景名城小区,入住两年多来,她有过两三次电梯“惊魂”。“有一次出门坐电梯到地下停车库时,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突然急停卡住,过了一会儿电梯才又下降一点,我见电梯门可以打开就立马跑了出去。”她说,除此之外,还有过电梯突然间下行速度加快或者进入电梯后梯门迟迟未能关闭的情况。这些情况都让她非常害怕,担心发生意外。

    “让我觉得不安心的,是小区物业未对电梯发生的这些状况进行具体说明,电梯故障究竟出在哪里、是否完成修复等也没有一个交待。”翁女士说,希望《条例》实施后,能够进一步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让管理者不敢怠慢,让乘梯者的安全有白纸黑字的保障。

    市民冯建强说,他得知《条例》即将实施的消息后,通过《金华日报》以及关注质监部门的公众号阅读了《条例》的条文解读,认为《条例》对一些以往模棱两可的问题给出了明确答复。“平常最头痛的就是电梯坏了要找谁、出了事故谁来负责等问题,我非常高兴看到《条例》对这些都有了明确规定。”

    “我比较关心的是电梯维保、修理、配件更换、指定维保人员等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市民姜晓宇说,电梯维保的频率、维保了哪些项目、更换了哪些配件、这些配件的价格以及维保人员实名制统一管理等,都希望有所明确并在某个特定位置进行公示,让大家一目了然。因为平时只是物业方与电梯维保单位的人有联系,居民日夜乘坐的电梯健康状况究竟如何、出了故障如何处理,业主很少知情,希望通过《条例》的实施让大家对这些方面心理都有底,这样乘梯就会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