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电梯立法为公共安全加码

日期:2016-03-04 00:00:00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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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市各类电梯故障总数达5719

我市推进电梯立法为公共安全加码

 

金华日报(李根荣 盛游近年来,我市电梯保有量逐年递增,对电梯维保以及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电梯安全立法迫在眉睫。去年,我市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被确认为金华2016年立法项目之一。

  昨天,本报《市民问政》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钱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少华,市建设局副局长章建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钟柏连、胡卫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特种设备处处长吴厚荣,市安全监管局综合处处长潜力做客新闻演播室,共同对电梯使用者、维保单位、质监部门各自应承担责任等进行探讨交流。

  去年全市各类电梯故障达5719 

 

  主持人:金华目前共有多少台电梯?老龄电梯占了多少?近年来发生电梯故障多少起?

  钟柏连:到2015年底,全市电梯拥有量达42334台,其中在用电梯37546台。电梯数量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去年全市增加了6550台。目前使用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电梯4382台,使用15年以上的老龄电梯615台。电梯是一种特殊的机电设备,难免会有故障。据统计,全市2015年的各类电梯故障总数达5719次,其中功能故障206次,解困460人。产生故障有人为因素,电梯本身的机电方面因素,还有环境因素。这些故障中人物被卡住占36%;操作不当或者人为损坏的占24%;停电、电梯跳闸的占11%,另外还有维保问题。事故主要涉及机械、电能以及相关的热能,主要还是机械能,比如坠落、夹人,相应的机械伤害事故比较多,像电能方面,基本由于火灾引起,会造成相应的事故。

  今年底前有望出台电梯安全监管条例

  主持人:目前,我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制定进展情况如何?

  张少华:我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想摸清楚条例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老百姓最关注的是什么问题,使用单位、监管单位关注的是什么问题。我们通过报纸、网站、微信等广泛征集意见,在前不久的市“两会”上,我们向400名左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函征集意见。大家关心的问题就是我们立法要解决的。目前,我们已经跟杭州的专业立法单位签订协议,第一稿或者说初稿已经拿出,现在请有关部门进行逐字逐句修改。我们已经收集了很多外地已经立法城市的文本,下步我们还要向这些地区学习,搞清楚文本背后的含义是什么,法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这样才能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才能找到符合金华实际、具有金华特色的规范,真正解决我们电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主持人:目前征集到哪些建议、意见?何时能正式出台?

  胡卫国:立法计划启动以后,我们先行先试采取多种形式,收集各方面的建议。经过初步梳理,我们认为,比较切合金华实际、比较集中、具有建设意义的概括起来有:一是建议加强电梯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电梯安全知识,特别是学校应当把电梯的安全知识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二是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单位,运用物联网等先进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加强使用电梯管理,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应急救援的能力;三是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住宅小区的电梯纳入电梯安全监管范围;四是改变住宅小区的电梯运行和维护、费用的筹集和支取方式,减少程序,提高效率,改善维修资金提取难的问题;五是倡导文明乘用电梯,不得有危及电梯安全运行、危及他人安全的乘坐电梯行为;六是明确维保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七是加强对老旧电梯的检验和维护,明确老旧电梯的报废制度等。

  我们已经把完成的初稿提交给专业的法律咨询机构,进行专业咨询。下一步将进行外出学习考察,进一步进行论证,再提交政府法制部门进行法制咨询,然后提交市政府研究。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我们在6月底前提交初稿,经过人大法定程序的几轮审议,预计今年年底前有望正式出台。

  主持人:金华刚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就把电梯安全纳入2016年度立法建议项目,主要是出于什么考虑?

  钱静:金华市是首批在全省取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取得立法权以后,市人大广泛征求了社会意见,从已征集的76项立法建议中,我们经过了层层筛选,最后确定10大立法项目,电梯安全监管条例就是其中一项。电梯安全这块工作确实越来越重要,一是这几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电梯的使用量越来越大;二是在电梯管理、使用方面也出现了一些安全问题,所以这项立法有非常现实的意义。在地方立法过程中,人大起主导作用,政府发挥重要作用,市政府已专门成立起草部门,由质监部门牵头,人大专门成立了指导协调小组,共同推动这部法律的制订。起草部门起草好以后,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关,市政府常务会议要研究,在这个基础上,再提交人大来审议。人大的审议按照法律程序,基本上按照“两审三公”程序来走。

  我市电梯维保从业人员1470多名

  主持人:金华共有多少家电梯维保单位?有资质的从业人员有多少?从业人员数量与日益增长的电梯数量是否匹配?    

  吴厚荣:目前金华拥有有资质、注册备案登记的维保公司76家,从业人员1470多人。按照浙江省电梯维护保养规范管理的要求,电梯维保工平均一天要维护30台,从目前金华情况看,每人要维护27台。令人欣慰的是,广厦学院开办了一个电梯维保工的大专班,培养专业的维保人才。从去年全国开展的大会战来看,金华应该说大多数都落实了物业小区管理和维保单位,但也有些部门没有落实。去年查了以后,从统计情况看,有60多台没有落实维保单位,主要是三无小区,即小区没有物业管理,电梯没有落实维保单位,电梯的维保经费、维修基金没有落实。

  电梯带病运行现象为何难以有效杜绝

  主持人:视频中因工作量的问题,维保单位日常无法做全面维保的情况属实吗?维保单位工作不到位,将受何处罚?立法中对维保单位做了哪些要求和规范?

  吴厚荣:去年以来,我市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立案处罚总共有56起,罚款167万元,视频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正因为原来的法律中,设备安全法对电梯的保养这块比较原则,在新的立法中把这些问题通过立法能够明确到今后的电梯安全管理中,包括要求维保单位要有资质,要在金华有登记注册。维保单位要求对维保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不能进行维保业务转包分包或者变相分包。随着时间的延伸,老旧电梯超过15年的会增多,在法律当中要求对超过15年的电梯缩短维护保养期,而且要有计划对老旧电梯进行维保。按照法律要求,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需要明确电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同时他们也要对维保的质量进行监督,齐抓共管,共同关注电梯安全。

  主持人:视频中反映的西京大厦电梯时常发生故障的情况,质监部门了解吗?    

  吴厚荣:市质监局开发区分局对西京大厦小区已检查了好几次,从掌握的情况看,一是属于老旧电梯,对电梯的维修资金投入不足,维保单位针对电梯出现的问题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系统地解决问题。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公司和小区业委会之间可能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解决这些问题还是要通过立法,通过老旧电梯维修中心、通过维修资金的落实来解决。

  主持人:对于未承担起管理责任的物业公司或是没有物业的小区来说,立法中对电梯使用单位是否有约束?

  章建德:目前,金华市区主要有三种小区管理形式:一种是通过合同约定选择具有资质的物业公司,通过合同来规范约定双方的责权利;第二种是小区业主委员会自己管;还有一种模式是由社区代管。对于一些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的小区,对电梯这种特种设备,国家也有一些法律规定,下一步要在地方法律法规中加以细化,使之更具操作性。有物业服务公司的要加以规范,对没有物业公司的要落实社区属地管理和部门的监管,这些问题都将在地方法规中明确加以规范。

  立法最关键的是明确各方的责任

  主持人:住户使用不当,也是导致电梯出现故障的主要原因。立法对电梯使用者有何约束?

  潜力:在立法中使用电梯有要求,一是乘用电梯要按照电梯使用的规程来操作;二是不能乘用停止使用的电梯,乘电梯时不能毁坏电梯的警示、安全标志,或者故意损坏零部件;三是开电梯门时一定要通过电梯按纽按,一旦被困电梯了,不要在里面乱踢乱弄,十指扒门可能会坠落;四是乘坐电梯,特别是搬家具或者装修过程容易出现超载,把门擅自用东西搁在那里导致超时,还有搬席梦思、沙发等大件物品时不能硬塞。还有一个要提醒,很多人一边走路一边看手机微信、QQ等,一旦碰到电梯故障,可能会造成一脚进去一脚在外面但电梯已启动的危险,要做到一停二慢三看。

  主持人:日常生活中,该如何规范使用电梯?

  吴厚荣:电梯立法中最关键的还是明确各方的责任,首先要明确业主主体责任,电梯不管怎样是属于所有人的,责任一定要落实到位,要确保电梯维保的经费投入,必须在立法中明确;要建立健全可监管的规章制度。二要落实监管责任,主体责任没有落实的,没有管好的,就要进行处罚。三要确立维保的标准,使之具有可操作性。把各方的责任落实到位,电梯的管理也就到位了。

  记者:很多市民非常关心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同时也很关注如何确保执行到位。市人大作为政府的监督者,下一步该如何发挥好自身作用,做好电梯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

  钱静:金华市电梯安全监管条例如果获得通过,人大将继续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监督法律的执行情况,对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情况将依法进行监督。二是适时启动立法后的评估工作,启动评估法律制定后在实施过程中的成效怎样,在实施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这部法律本身的制度安排、程序规范、责任分配当中是不是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通过立法后评估进一步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