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人大专题部署开展“已治理河流”监督活动

日期:2015-03-26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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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上午,浦江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已治理河流”监督活动。

会议指出,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已治理河流”监督活动是人大服务党委工作大局的职责所在,“五水共治”是省委部署的中心工作,人大服务党委中心工作是人大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的具体体现,是人大推动政府工作的有效途径,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需要,是巩固和扩大“五水共治”成果的迫切任务。过去的一年,县政府主动作为,人大全力助推,人民积极参与,浦江交出了一份的治水成绩单。同时,县人大率先在全省作出决议,确认浦阳江同乐段、壶源江大洑段为“可游泳河段”,全省“申报可游泳河段”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对“五水共治”思想认识是到位的,监督活动丰富多彩,成绩是明显著。但治水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持之以恒。

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要组织各级代表认真学习,围绕贯彻落实好夏宝龙书记重要批示和茅临生副主任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本次监督活动意义所在,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要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负责,分别联系二三个乡镇,联系指导各乡镇街道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这项活动;各乡镇主席团、各街道人大工委要按照整个监督活动的要求和人大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有条不紊地予以推进。4月2日上报方案,4月10日前组建好微信工作群,共享活动信息。通过监督活动,有效推进水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切实巩固“五水共治”成果。三要发挥代表作用,确保活动成效。把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在整个活动中,在发挥代表优势和职能作用上狠下功夫,要把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动员起来,积极投身身治水“一线”,为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美好家园而共同努力。

(浦江县人大办  钟旭妙 孙婉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