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申报可游泳河段”活动现场会在浦江召开(钟旭妙)

日期:2014-08-08 00:00:00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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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申报可游泳河段”活动现场会在浦江召开

本网讯  87日,全省“申报可游泳河段”活动现场会在浦江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茅临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厉月姿,全省11个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考察了浦江县可游泳河段浦阳江同乐段(翠湖浴场)。会上,各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围绕“申报可游泳河段”主题作了交流发言。 浦江县人大作了题为“切实履行人大职责,全力助推‘五水共治’”工作情况的介绍。

茅临生指出,“五水共治”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投入这项活动也是各级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应有责任。首先,要实事求是,注重实际。开展“申报可游泳河段”活动核心要义是发动人大监督治水的制度作用,而不是简单地报几条河段反映当地的政绩,一定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好这次活动,根据“五水共治”进展情况和现实成果做好申报确认工作。要以客观事实的标准做好申报确认,充分考虑群众影响,注重可游泳河段给群众带来便利。希望每个市在坚持客观现实的基础上选一个县(市、区)建一个像浦江这样的天然游泳场。其次,要积极主动,抓紧实施。执行力要强,动作要快。水质条件标准符合要求的地方,要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下,像浦江县人大一样迅速行动起来,主动组织实施,尽快抓好落实。第三,要依法推进。各级人大要根据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方式,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通过视察、听取汇报、审议、跟踪监督等法定程序搞好组织实施,开展申报活动,作出制度性安排,该履行的程序要履行到位,该开展的环节不能缺省,切实增强申报活动的规范性、权威性。要督促环保、卫生、体育等部门做好河段相关指标的检测和鉴定,根据客观数据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人大决定的公信力。各级人大要深入贯彻省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的制度优势,履行职责,主动担当,务实推进,切实把申报活动组织实施好,为推进水环境治理,建设“美丽浙江”作出贡献。

   

 

(浦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钟旭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