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海庆副院长代理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日期:2013-02-21 00:00:00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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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汤海庆副院长代理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13220日金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金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汤海庆副院长代理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

201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