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格实施《金义都市新区规划》、加快推进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的决议

日期:2013-02-19 00:00:00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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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严格实施《金义都市新区规划》、

加快推进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的决议

2013117金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建设金义都市新区是市委、市政府为实现赶超发展、推动浙中崛起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金义都市新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了保障《规划》的实施,加快推进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特作如下决议: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加快推进金义都市新区建设。建设金义都市新区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20)》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浙中城市群发展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市委、市政府围绕“发展城市群、共建大金华”战略主线,实现“百姓富裕、浙中崛起”总目标,全面开创赶超发展新局面和加快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新金华建设的重要保证。全市人民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加快推进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的共识和合力。市人民政府、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新型城市化的建设理念,重点优化新区空间布局,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健全和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新区集聚高端人才、高端要素、高端产业的能力。要切实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创新新区开发建设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面力量的作用,合力开发,共享成果,以金义都市新区的开发建设带动浙中城市群的整体发展

二、加强协调,健全机制,以《规划》引领新区建设。《规划》是在进行国际方案征集、专家反复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是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的龙头。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部门协调,定期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要本着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规划》,保障新区建设按照《规划》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地有序进行。要抓紧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各类专项规划。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规划,不得因领导成员的变化和领导人意志的改变随意变更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连续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建立严格的项目审查审批机制,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按照《规划》的要求,科学布局,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要建立违反《规划》的责任追究机制,坚决制止和查处任何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

三、依法履职,强化监督,严格保障《规划》的实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推动金义都市新区建设、保障《规划》实施,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所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加强对执行《规划》情况的监督,定期听取和审议《规划》实施情况和执行本决议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市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依法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对《规划》执行情况的视察和检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在《规划》实施中的监督作用。《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必要修改和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如有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必须依法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

全市人民要在中共金华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全力推进《规划》实施,为建设高新产业集聚、金融商务繁荣、科教文卫发达、生态环境优美的金义都市新区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