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重点的报告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 国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安排,我代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向会议作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重点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保增长、促转型、重民生、创和谐”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领导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坚持立足职能,着力服务企业发展。坚持把服务企业作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企业服务,着力提高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整体效能。
认真制定服务企业工作指导意见。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关于服务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全市“三个千亿”和政府主导性重点工程建设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等,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突出执法办案重点,切实加大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犯罪,同时,更加注重妥善把握好涉企案件的执法尺度和办案方式方法,强化犯罪预防和法律服务等措施,推动服务企业工作开展。一些基层检察院也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意见,促进提高服务企业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组织并扎实开展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市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加大服务企业工作力度。工作中,全市两级检察院广泛开展了下基层进企业调研活动,共走访了130余家大中小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与经济发展形势,深入了解企业的需求与期待,进一步改进和强化服务企业工作措施,得到了企业和社会各界好评。切实加大涉企执法办案力度,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盗窃企业物资、侵占挪用企业资金、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案件,依法立案查办了一批利用职权索取或收受企业贿赂案件;还开展了涉企案件专项排查和侦查监督专项工作,对企业涉税案件、集资类刑事案件、涉企信访等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指导与监督,促进增强办案力度,并深入研究当前发案态势、案件特点,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把握好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工作督查,围绕省检察院《关于当前检察机关帮助企业解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五条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各基层检察院进行专项督促检查,促进服务企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三项工作机制,保障服务企业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建立健全涉企案件的受理、办理机制以及重大案件报告和沟通协调机制,多数基层检察院建立了涉企案件逐级报告制度,规定涉企案件必须及时报告,集体把关,慎重处理,重大案件要紧紧依靠党委、人大和上级院的领导与支持,妥善处理;二是建立健全密切与企业联系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如向社会作出服务企业公开承诺,尝试在特定区域设立检察室作为服务企业窗口,建立与企业结对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走访企业制度等;三是建立服务企业情况、经验做法的汇总交流机制,不定期开展总结交流活动,推进服务企业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二)坚持打防并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来抓,工作中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创新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为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服务。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今年以来,抢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依旧多发,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案件明显增多,社会总体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全市检察机关找准工作方向,通过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打击“两抢”犯罪大会战,加强打击非法集资、非法经营(传销)等涉众型犯罪等措施,推动批捕起诉工作开展。共依法批捕刑事案件2719件4477人,起诉2916件4943人。批捕、起诉人数分别同比增长7.3%和5.4%。 工作中,对重大案件始终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坚持适时介入侦查活动,依法快捕快诉,切实增强对犯罪分子的震慑效应。
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东阳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刑事和解改革试点单位为契机,推进刑事和解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推进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改革,不断提高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办案效率。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老年人犯罪,继续深化措施落实好依法从宽;对外来人员犯罪,努力探索落实好依法平等办理的要求。全市共适用宽缓刑事政策对164人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捕决定,对 131人作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
加强涉检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完善涉检信访信息交流制度,全面掌握涉检上访信息,通过跟踪催办分流线索、开展重信重访集中排查处理活动等措施,加大信访工作力度。武义、浦江等地检察院还创新措施出台了涉检信访风险评估与化解办法,促进涉检信访的防范与化解。全市检察机关共接待和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件,并促进了一批缠访案件息访息诉,实现了“涉检去省进京零上访”。
(三)坚持惩防并重,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结合金华实际,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办案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着力加强反贪污贿赂工作。一是市检察院自身带头抓办案。立案查办6件6人,其中处级5件。较典型的有浙江师范大学原基建处长胡瑞定、副处长金云华受贿案等。二是注重抓大案要案。全市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63件73人,其中大案59件,比例达到93.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查办科级干部10人。针对今年以来金华出现的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性,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查办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办了永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兵受贿案,婺城区法院法官郭坚贪污、受贿案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集中查办行业性、领域性犯罪。共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5件48人,占立案总数的71.4%;查处涉农案件29件34人,占立案总数的46%,有力地提升了办案力度。
持续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共查办渎职侵权犯罪25件27人,保持了反渎工作的良好态势。工作中,市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作用,带领全市各基层检察院突出办案重点,紧紧围绕能源资源领域、关切民生领域以及打黑除恶工作背后的渎职犯罪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查办了涉林案件6件,公安系统工作人员8件,市检察院与金东区检察院查办的金东区中心粮库职工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案件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立健全查办与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结合办案深入农林水利、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预防调研,提出预防对策,加强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围绕政府主导性的重大工程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加强预防协作,市检察院与纪委、组织部、法院共同制定下发文件,加强机关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市检察院还与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共同制订了反贪污贿赂和反洗钱工作合作的规定,加强对贪污贿赂及洗钱犯罪的预防与打击。
(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诉讼监督。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紧紧围绕诉讼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监督措施,加大监督力度,切实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侦查监督。对应当立案未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5件77人,人数同比增长30.5%。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1件17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81人,追加起诉76人,同比分别增长52.8%和13.4 %;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建议15件,已经纠正13件。
不断强化审判监督。根据上级院安排,开展了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工作。审判监督呈现抗诉数、改判纠错数、改判率增长的良好态势,共提出刑事抗诉15 件,同比增长25 %,改判纠错8 件,同比增长167 %;发出书面纠正违法建议16件,已纠正11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23 件,同比增长667%,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9件,改判纠错12 件,同比增长50%。
突出加强监管执法监督。根据上级院的要求,积极主动与公安局及看守所协作,认真组织开展了监管执法大检查活动。专项检查中,全面排查“牢头狱霸”现象,逐件排查近几年监所中的非正常死亡情况,认真检查看守所的各项监管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是否严格到位以及查看在押人员医疗条件、生活生产条件等,对从中发现的问题,正在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看守所加强整改。同时加强了对有关部门呈报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查把关,发现并纠正不当呈报46 件(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完成了派驻监狱检察室“县改市”工作。
(五)始终一以贯之,切实抓好检察自身建设。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抓手,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着力解决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不符合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落实特色工作抓手,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务企业工作紧密结合,开展“目标化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务企业年”、“办案质量提升活动”等,切实增强了学习实践活动实效性,促进了队伍政治立场进一步坚定,执法思想进一步统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狠抓干警业务素质提升。加强业务培训,反渎部门以远程集中培训形式全员参加了全国反渎职侵权岗位素能培训班培训,反贪部门通过远程集中培训、邀请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促进执法技能提高。加强岗位练兵,针对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基础知识不扎实等情况,公诉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全员法律常识考试,促进岗位练兵活动开展。加强业务尖子培养,市检察院制定了全市检察业务尖子评审办法,认真组织开展评审活动,促进业务人才脱颖而出。
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经常性任务来抓。针对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市检察院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中教育活动和检风检纪集中学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重点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落实。加强督查工作力度,组织在全市集中开展检务督察,及时发现检风检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强化责任追究,树立良好风气。
大力强化检察基础建设。加大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力度,侦查监督办案软件、公诉办案软件正在试点推行。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着重以典型引路,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学习“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义乌市检察院以及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金启和等活动,同时市检察院坚持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基层院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努力帮助基层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在上半年“全国知名网站聚焦浙江检察”活动中,义乌、永康市检察院的先进事迹被广泛宣传,得到社会各界肯定。
上半年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企业工作好的办法不多,有的地方服务措施落实不够。二是各地工作开展很不平衡,少数基层院在省检察院考核中列中下,个别基层院起伏较大。三是队伍建设仍有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检察工作重点
下半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定信心、咬定目标,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法律监督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水平,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重点要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围绕中央提出的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及确保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进行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参与反分裂、反恐怖、反渗透斗争,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两抢”犯罪大会战,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涉毒、涉赌、传销、集资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多发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犯罪要开展专项打击。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做好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改革、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区别办理、轻微犯罪刑事和解等工作,进一步构建“大控申”的工作机制,下大气力排查化解涉检不稳定因素和信访积案。积极和稳妥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延伸检察工作触角,通过加强基层检察组织的工作力量,促进维护稳定和化解矛盾工作的开展。
二是要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切实把服务企业工作深入开展下去,着重在深化上下功夫。要在工作方向上深化,在积极服务龙头企业、大型企业的同时,更多地关注广大中小企业,围绕“保稳”和“促调”两个重点来开展专项行动。要在工作措施上深化,按照省检察院确定的工作重点,既加大执法办案的力度,又切实加强犯罪预防和法律服务工作,确保工作到位。要在办理涉企案件的政策把握上深化,继续完善涉企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备案制度等,慎重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把握好案件处理,防止工作简单化;重点在办案的工作方法、程序、效果上下功夫,保障服务企业工作健康推进和深入发展。
三是要全面抓好执法办案工作。始终坚持狠抓办案不放松。要突出办案重点,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严肃查处利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经济管理权实施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项目资金使用和国家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以及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索贿受贿、失职渎职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要围绕关系民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立案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加大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力度。要扎实开展六个专项工作,以上级部署的治理商业贿赂、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环境渎职犯罪、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以及全国监狱“清理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等六个专项工作为抓手,加大办案力度,集中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不断提高办案效能。要加强案件质量建设,以实体正确、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效果良好为标准,加强审核把关,加强质量管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办案质量。
四要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要继续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目标化工作。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从严治检各项措施的落实,注重倾向性、苗头性现象,及时把问题发现、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廉洁执法。要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建设,重点抓好教育培训工作,高起点谋划,高水准组织、高质量推进,努力培养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检察业务人才。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监督。要把强化自身监督摆到与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引导检察干警深刻认识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积极推进“理性、平和、规范、文明”的执法理念,正确处理和把握好加大工作力度与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关系。对办案中可能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强化检查督促和刚性约束,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