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人大力促《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

日期:2021-06-09 11:18:13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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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浦江县人大常委会打好宣传、调研、督查组合拳,全力助推《条例》有效顺利施行。

一、代表“宣”。各级人大代表分批分期走进代表联络站进行《条例》宣传,向群众讲解垃圾分类义务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全过程的具体要求,增强垃圾分类意识。同时,深入所在选区的村社和企业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和普法宣传,引导群众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座谈“提”。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体局等部门实地走访调研,对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座谈,围绕加大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知晓率,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

三、实地“督”。组织人大代表、职能部门等分组前往住宅小区、农贸市场、星级酒店、旅馆民宿等地开展监督视察,对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有关塑料制品销售、餐饮场所节约用餐标识张贴、是否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和一次性用品等情况开展检查,以监督带动宣贯。检查小组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提出针对性建议意见,着力推动《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据了解,《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首月,浦江县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月行动,累计查处相关案件736起,为《条例》贯彻实施保驾护航。下一步,浦江县人大将继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监督,推动政府进一步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为《条例》实施提质增效。

(浦江县人大办 薛莲 胡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