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潘永一为拟选调人选,现予以公示。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公示时间:从2021年4月26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共5个工作日。
3.联系方式: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82380977;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2469150。来信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公 示 名 单
姓 名 | 性别 | 籍贯 | 出生 年月 | 文化 程度 | 参加工作时间 | 政治 面貌 | 现任职务 |
潘永一 | 男 | 浙江 永康 | 1990.10 | 大学本科 | 2012.07 | 中共 党员 | 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