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彭中为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免去宋耿金的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免去诸葛美龙的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免去彭中的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五、免去姜建新的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