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9-09-16 11:25:53 来源:​市人大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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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16日,金华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董旭斌副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制定实施后,各地都比较重视宣传贯彻,促进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面上的平衡开展,基本实现了全市行政村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不断增强,分类工作体系、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分类质量稳步提升,为“浙中大花园”建设作出了贡献。与此同时,也存在依法推进工作意识不够强、各地工作不平衡、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分类运行关键环节支撑仍有欠缺、执法不够到位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努力营造依法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氛围。要突出宣传活动的常态化,通过系统、持续的《条例》宣传,特别是加强涉及公民责任义务内容的宣传,巩固提升《条例》的知晓率,提高农村居民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要突出宣传形式的多样化,既运用表彰先进典型进行宣传,也要运用执法处罚进行宣传,起到查处一起违法案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要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宣传,一要抓好各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法治观念,提高依法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二要抓好农村妇女、村保洁分拣员和清运人员、设施运维人员等重点环节参与主体的宣传,提高关键队伍的实践操作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健全完善垃圾分类工作体系。一要完善配套制度。重点要加快建立健全运行、考核、激励等具体配套制度,加大环保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平衡推进,推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事业。二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条例》对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个人垃圾分类职责和义务的规定,对管理、实施等主体及垃圾产生者的职责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及时督促抓好落实。积极推动垃圾分类管理创新,及时提炼推广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的长效治理机制。三要加大政府保障力度。要督促各级财政加大投入,确保各项基本设施建设及其运行维护和保洁、分拣、清运等运行经费的落实。

三、进一步补强重点环节短板,加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的安全闭环。要提升源头分类水平。健全完善广大农户和村保洁员(分拣员)的激励、监管机制,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促进精准分类。同时,积极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大力推广垃圾分类APP等智能化管理措施,加强源头分类监管。二要完善分类处理体系。加快推进垃圾分类优秀村创建,抓好省资源化项目建设,提升垃圾的资源化处置水平;积极开展现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运维情况调查,及时做好改造提升和规划布局调整,切实提高设施的利用率。三要强化运维技术支撑。市级层面要成立技术指导组,加强与高校及相关科研机构的合作对接,加大对县(市、区)的指导力度,加快破解制肥安全等运维技术难题。同时,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市场化运作,并要切实加强监督,努力提升处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地要以全市全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为契机,认真分析查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短板问题,不断提升执法意识、完善处罚机制,提高执法效果。要完善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乡镇村与执法部门的沟通、配合、联动机制,促进执法责任的全面落实;要加强对政府部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同时,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机制作用,善于运用村规民约的形式,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到位。